师尊与我共白头

可All不可逆

每日份的骚话
二十年了,我把我二十年的双标都给我潘了。
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,前些年也追星,但从未这么沉浸其中,其他人仿佛都是过眼云烟一般。
从前,我觉得脚很脏,除了自己的真的谁都嫌弃,可是遇上他,我都快成足控了。
不喜欢胖的,自己胖都接受不了,可他的小肚子真可爱呀。
追剧发现他用的是全键盘,二话不说我就把用了万年的九键改了。
连他打呼的声音都是那么动听。
爱一个人就爱了他的全部。
小时候看过白蛇传和京华烟云,没喜欢他,可能是我真的太小了,对他年轻时没有心动的感觉,可是现在他三岁了我反倒彻底沉迷了。
这个人呀,
无论他什么样我都喜欢,
当然了,
结婚证上请写我的名。
(说好去学习,坐着俩小时了一直在看逆流而上,放下手机就满脑子骚话,不说出来可要怎么好好学习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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